物业企业很辛苦 参与防疫的重重困难 ,望广大业主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目前,物业服务企业直接参与了住宅小区、医院、写字楼、超市等各种类型物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在控制疫情蔓延、促进社会(社区)稳定、维护人民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疫情防控时间较长,防控工作态势胶着等因素,给物业服务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如物业服务返乡人员无法正常返岗,在岗人员连续作战、体力不支;一线人员保障不足,有恐惧畏难情绪;社区防疫物资短缺,员工感染风险大;员工生病、请假、离职现象严重;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正常收费,公司运行困难等。 为切实减少物业服务一线人员疫情防控压力,减轻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困难,确保社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能持续落实。笔者建议从五个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给予支持。 一、政府将“物业服务行业”列入复工行业,从政策上支持物业服务人员返岗。 目前“物业服务行业”未被列入复工行业,造成物业服务返乡人员的返岗申请不被重视,物业服务人员的正常返岗受阻。少数物业服务员工甚至将其作为“不上班”的理由。员工返岗问题不解决,不仅增加了在岗人员连续作战的压力,同时也将直接影响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议:将“物业服务行业”列入复工行业中,引导防疫、交管等各级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人员返岗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将住宅小区、办公楼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住宅小区等防控物资的及时供应。 很多住宅小区的一线防疫岗位,都存在口罩、防护服、手套、酒精、消毒液等物资短缺问题,有些小区甚至已经无防护物资可用。广大一线物业服务人员需要落实小区消毒、垃圾清运、进出管控、测量体量、帮忙送菜送药等工作,都需要有基本的防疫物资。特别是需要频繁与人接触的岗位,存在严重的感染风险,更需要做好防护。基本的防疫物资保障,是控制交叉感染风险的最好办法。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在防疫资金和防疫物资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给予支持,或者将物业服务企业的防疫工作直接纳入武汉市疫情防控的总体保障体系中。 三、肯定一线物业服务人员在防控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对物业服务一线人员的保障,确保每一名参加防疫的物业服务人员无后顾之忧。 目前,对物业服务一线员工保障,主要是人社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工伤保险的保障规定。现实工作中,很多物业服务一线人员并没有参保(有的交不起保险,有的不具备参保条件),这些员工一旦感染,将不能享受任何现有政策的待遇。 吃饭睡觉无保障、工作时间无规律,是当前防疫期间住宅小区一线物业服务人员的普遍状况。疫情防控如此严峻的形式下,仍有众多的物业保洁人员、保安人员、楼栋管家等,舍小家、为大家,坚守防控一线,守护业主家园,这些人理应得到尊重并给予必要的保障。 建议: 1、对关键岗位人员的防护物资给予特殊照顾,如一线保安岗、垃圾清运岗人员,必须配备手套、防护镜、防护服等,切实减少关键岗位人员交叉感染的几率; 2、一线保洁、保安人员,是生活条件最差、工资待遇最低的一群人,建议在物资分配上给予支持,方便面、牛奶、面条等都可以,切实解决底层人员的吃饭问题,让所有一线的物业保洁员、保安员、楼栋管家等,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3、在工资补贴、工伤待遇方面给予支持,让每一位参加防疫的一线物业服务人员切实感受到被尊重。 4、为每一位参与防疫的一线人员购买特定的商业保险,确保疫情防控一线染病的物业服务人员有专项补助。让每一位物业服务人员能轻装上阵,无后顾之忧。 四、物业服务企业是居民生活保障的重要力量,在物业服务人员和车辆的出行方面应给予支持。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明确住宅小区封闭管理主要措施的通知》(武防指〔2020〕24号)出台后,各小区封闭管理及城区的交通管制更加严格。很多物业服务一线人员反映,近两天上班及物资采购途中,多次被交警盘查、限行,交管部门要求所有人员必须持防疫通行证通行。 武防指〔2020〕24号文件规定,就医以及防疫情、保运行等岗位人员是可以通行的。作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的主要力量,物业服务人员理应属于“防疫情、保运行”岗位。正常通行应给予支持。 建议: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单位,统一为上班人员办理疫情防控工作通行证。或者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员持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证明可正常通行。切实解决物业服务人员正常上班的问题。 五、给予物业服务企业防疫资金补贴,并优先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企业减负政策范围。 受疫情影响,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收费基本停止。而作为准公共性服务行业,物业服务的工作却必须超负荷运转。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在没有正常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必须按月支付的费用包括:1、正常标准支付请假或无法返岗人员的工资;2、按1.5倍或双倍标准支付在岗人员的工资;3、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水费、电费的正常支出;4、防疫设备及物资采购成本的支出等。 武汉市的疫情防控工作仍较为严峻,防疫结束时间仍不明朗,物业服务企业长时间超负荷工作和超常规支出,将严重影响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运转。 建议: 1、对住宅小区类项目,主管部门应倡议广大业主通过远程支付的方法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 2、对公建类项目,应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国企、央企及政府部门按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 3、参照深圳市、杭州市的做法,根据疫情防控时间,按照在管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物业服务企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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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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