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做好房地产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长乐区住建局、马尾区住建局、各区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产中介机构、各物业企业:按照1月25日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全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停止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平安健康,全力配合做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对外开放商品房售楼部(案场),各房产中介机构一律不得对外开放房产中介门店,切实做好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对值守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指导。
二、对由公司持有、经营或使用的商业、办公类物业、楼宇,各物业企业和相关联的合作机构,要加强现场消毒防疫措施,不留死角。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要督促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物业企业立即排查统计企业内部人员节前、节后离返榕情况,特别是来往重点地区员工动态信息,及时提示辖区企业加强售楼案场、中介门店和楼宇的疫情防范,做到相关信息动态更新,及时报告。
四、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要强化领导责任,落实辖区项目清单,细化方案,完善机制,确保属地责任落实到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产中介机构、各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疏忽大意,不抱侥幸心理,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房地产行业协会、中介行业协会、物业行业协会要加强会员单位联络联系,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强化人员疏导教育,自觉服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特此通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