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管理中,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来源:网络 税法规范的生活服务业,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也是现代社区经济中的大部分内容。其服务范围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而税法中的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其范围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具体来说,比如其中的文化创意服务就包括了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按照现行税法,涉及社区经济中生活服务业不征税的项目并不少,只不过我们如何去对症下药,以期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比如下列业务几乎都是免税且获得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我国已经进入最佳的创业时期,在有选择地进入社区经营活动中,如何把握好国家政策环境的精髓,无一遗漏地为我所用,这也正是现代物业管理的要义所在。正像西语所言“某人的垃圾可能是别人的宝贝”,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人们首先可以考虑安置重点群体人员进入就业岗位,比如退转军人、待岗人员、大学生创业者以及残障人士等。比如,在政策上,我国目前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这项税收优惠长期、固定有效。就具体规定而言,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的经省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免税额度还是不小的。 现实中,涉及社区经济项目的税收优惠,项目繁多、细则繁杂、包罗万象,企业应该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比如,按照现行规定,对持《就业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可上浮20%)。 此外,与社区经济经营项目关系密切的其他的税收优惠还包括: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税;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 对于实力较大资金雄厚的物业公司,在社区经济项目的选择上可以起点高一些,眼光放的远一些。比如,公共垃圾处理项目,就是一个不错的选项,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多重税收优惠。根据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需要了解物业收费软件、报事报修管理、商场租赁管理软件也可以关注我们平台~智慧物业管理软件或者家园秘书Saas平台 或者联系13705944156 林经理 微信同号)
文章分类:
物业经验
|